早期在臺北市中央市場從事魚市場大批發生意的63歲婦人,因疫情因素,市場客源斷涯式的縮減,礙於房租每月10餘萬的壓力入不敷出,因此提早退休在家了解投資,由於群組訊息出現優質投資廣告,在不明公司真偽的情況下,進行了多筆投資,在渠要取回她的投資營利,發覺無法出金才驚覺可疑,而後到板橋警分局沙崙派出所諮詢,有豐富查緝經驗的副所長戴明剛隨即向其說明投資詐騙的手法,因此她就完全配合誘捕詐騙集團行動。
據了解,詐騙集團原本催她繳款催的很急,但在她經警方協助籌得新臺幣230萬元後回報詐騙集團,因為當時已傍晚時分,換成詐騙集團誆稱被害人約定收款的時間,可能約定太臨時了,且當時專員都有事情外出了,以致從傍晚5時多延遲至晚上11時才能來取款,據戴副所長明剛經驗研析,詐騙集團可能北部已經找不到車手,需從中南部調人來取款,要被害人稍有耐心。
當晚10時20分許車手終依約定前來,並有一名監控的把風人員,殊不知他們取款地點週邊,埋伏員警早已融入該公園周邊及超商的環境內一個多小時,終於見車手與被害人交付款項與收據後,證實為車手立即收網逮人,當時在現場道路的另一面的公園內監管把風人員看到有員警巡邏經過,一時緊張想快速逃離,旁側埋伏員警見其急欲離開的驚慌樣,確定其應為詐欺集團成員無誤,立即攔查表明警察身分,現場查獲被害人現金230萬、車手開立書寫的收據、車手及把風持用之行動電話手機,依法宣告逮捕。
警方調查該名車手來自臺中、把風則是來自屏東,他們都是搭乘高鐵到板橋作案,再與集團算收取金額比例百分之1.5為酬勞,當時他們都因工作輕鬆酬勞優渥而選擇擔任車手及把風的工作,為求輕鬆高報酬的美好謊言,而斷送了自身的前途,更有長期的牢獄刑罰等著他們。
板橋警分局長黃南山呼籲市民朋友在投資理財時,建議審慎評估多方查證,才能避免自己被騙損失財物勞神傷財,若感覺有異時要即時停止,找警政單位做諮詢,員警會依經驗與前例提出良善的建議與作法,保障民眾身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