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志忠批中捷卸責
民進黨市議員謝志忠、張玉嬿12日針對中捷重大公安意外,質詢黃副市長與中捷林董事長,怒斥中捷從頭至尾推諉卸責,強烈要求台中市府要誠實面對問題、誠心向市民道歉,積極處理究責與賠償事宜,避免憾事不再發生。
謝志忠議員批中捷卸責
謝志忠議員表示,面對這麼重大的公安事件,市府應先誠實面對問題,有責任就要承擔、負責,再來是改進,數度詢問中捷林董事長,在這次事件中,中捷有沒有錯?該不該向市民道歉?均無法獲得中捷林董事長正面回應,僅不斷重覆責任在建商,謝志忠議員怒斥,面對一死十傷的重大安工事故,第一時間向市民道歉,這才是最基本的態度。
謝志忠進一步指出,事發至今已經三天,林董事長道歉過一次,是因為記者會自己說錯話,眼見網路反彈聲量,為了自己不想再被網路攻擊,才不得不道歉。
謝志忠議員再提,5/10盧市長臉書發文「人為疏失,造成嚴重的工安意外,顯然違反了『建築法』和『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一時間直接定義這次公安意外是建商的責任,好像市府不用負責。建商要負責這是肯定的,但建商與市府、中捷的責任是兩回事,再度要求市府與中捷應向市民道歉,中捷董事長與總經理應下台負責。
謝志忠說,吊臂掉下來砸到軌道的地方距離捷運站約150至200公尺,肉眼就看得到,且伴有巨響。吊臂掉下來的時間是27分04秒,造成停電,同一時間啟用備用電力,可知行控中心在同時間即已知有異常狀況發生。謝志忠認為,不管是黃金回應時間是13秒還是41秒,中捷公司總是以時間來不及反應、已有按照SOP操作為藉口企圖卸責。05秒吊臂撞到軌道以後,保全人員發現通報,隨車人員在第10秒下車到月台查看旅客上下車至第20秒回到車廂,這時間與保全人員通報的時間重疊,強烈質疑在這段時間,不論是保全人員或隨車人員難道都沒有發現這件意外狀況嗎?中捷這種說法,說得過去嗎?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張玉嬿氣憤表示,不要再以黃金13秒這種卸責說法推拖,從04秒斷電開始,行控中心就該掌握這件事,在這41秒內,有很多機會可以阻止憾事發生,但市府卻一再推諉卸責,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這不應是執政者應有的態度,要求台中市政府與中捷公司應儘速向市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