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報案表示放在家門口的一袋蒜頭不翼而飛向警方報案/警方提供
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橋頭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表示自己放在家門口的一袋蒜頭不翼而飛,懷疑被偷走,警員廖峻誠、許原彰獲報立即前往。
報案民眾表示,平常早上會把蒜頭曬在自家門前,晚上要睡覺再把蒜頭拿至屋內擺放,14日上午他依往例把蒜頭放置家門口,出門至菜市場採買,回到家後發現30斤的蒜頭不見了,他在家中尋找皆未看見,他猜想應是被偷走了。
警方查詢相關資料,鎖定64歲的男子可能涉案,於是到男子平常出入的場所找人,一路跟監埋伏至住家,發現男子住家旁的廣場有一塊大帆布,帆布下正巧有一袋蒜頭重量約30斤,於是上前敲門,男子看到警察相當驚慌,經查該名男子因無業缺錢花用才會順手牽羊,尚未將蒜頭變賣就被抓到,警方將依法送辦,報案民眾看見自家的蒜頭失而復得,相當感謝兩名員警,大讚員警認真負責,30分鐘內就把被偷的蒜頭找回來,真是厲害。
分局長黄世德肯定員警積極追查案件,及時查獲民生竊案,呼籲民眾,曝曬農作物要放在安全及不影響交通處,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免引起宵小覬覦損失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