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佯裝買家購毒,當場逮捕19歲蔡嫌/陳致愷翻攝
雲林縣警局斗南分局員警日前執行網路巡邏,發現19歲蔡嫌疑似兜售販賣毒咖啡包,分局長温基興立即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警方以買家身分與其聯繫,約定在斗六市大學路交貨,現場查獲第二、三級毒品混和咖啡包29包、愷他命11包、手機1支等證物,訊據蔡嫌坦承販賣毒品犯行,全案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偵查隊長鄧家福說,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製造、販賣或運輸各類毒品者,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製造、販賣第三級毒品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罪刑相當重,而吸食毒品對於自身健康危害重大,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斗南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表示,警察對於查緝毒品犯罪不手軟,將持續向上溯源滅絕毒品源頭,以營造人民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同時呼籲民眾如發現有可疑人士販賣、施用毒品等並應即刻向警方報案,以利即時查緝並追溯上源,另分局亦將持續加強防制轄內毒品慣犯人口等涉及不法犯罪,並列為查緝重點,以維治安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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