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根據內政部所公布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果周邊半徑300公尺內有重要環境設施,也就是一般人認為的嫌惡設施,都必須要特別標示出來。
然而一名網友在PTT上發文,表示自己買房簽約時,屋主跟房仲未告知附近有瓦斯行,但事後自己卻發現,在大樓所在的後方小路裡,就有一間瓦斯行,當初因為招牌並不明顯,加上鐵門都是拉下的而沒注意到,但直線距離只有不到10公尺,好奇能有什麼方法處置。
不過有許多人並不知道,甚至不認為瓦斯行應該被列入,回應「照這邏輯,有使用瓦斯的店家不都列入嫌惡設施」、「很難遷走的才算吧,例如殯儀館、宮廟」、「瓦斯行哪裡不好?叫瓦斯很方便」,但在內政部的規定中,需要標示出的重要環境設施包括了殯儀館、垃圾場、加油站等等…瓦斯行也被列在其中。
至於該怎麼處理,有網友也從現實和法律兩個角度分析,如果雙方對簿公堂,買家需要證明房仲、賣家未告知,法官可能會判決折價返還,完全解約幾乎不可能,但來來回回不只耗時也耗力;現實狀況要嘛自己默默吞下,不然就是跟房仲、屋主反映,看對方願不願意退一點錢回來,也很可能是由仲介送個禮盒了事。
不同的嫌惡設施,對於房價的影響也各不相同,以加油站、瓦斯行、瓦斯儲氣槽而言,對房價影響約在5~12%,高架道路、夜市、宮廟等,議價空間約在10%以內,工廠、垃圾場及回收廠、特種營業場所、電塔、基地台、變電所則在20%以內,影響最大的墳墓、殯儀館、焚化爐,對於周邊房價影響最高則可以到25%。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曾表示,如買到嫌惡設施宅,買方只能透過訴訟要求解除契約,或是減少價金,但需自行舉證買屋時賣方未盡告知義務,然而實務上勝訴機率並不高,若是屋主明知有嫌惡設施,卻未在不動產說明書中勾選,則有可能涉及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