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出現過非自然死亡事故的凶宅,一般來說房價至少可以從八折以下開始殺價,在屋況說明書中也必須要清楚標示,不過卻有個屋主,明明購入的是凶宅,卻為了貸款而引欺騙銀行,還在實價登錄上動手腳,後面轉手出售時更隱藏了凶宅訊息,等到事後被拆穿後,竟然反過來指控代書刻意隱瞞。
一名陳姓女子日前經過葉姓男子,認識了曾姓代書和王姓屋主,並且購入了一間凶宅,當時在現況說明書中也清楚的標示了房子曾經發生過非自然身故情事,於是以160萬元的價格成交。為了向銀行貸款,陳女夥同曾姓代書將契約書上的價格改成了總價250萬元,也將現況說明書上的凶宅註明給刪除,只為了成功地向銀行貸到了錢。
接著,陳女居然在售屋平台刊登了這個物件,並且隱瞞了房子是凶宅的資訊,並且對新屋主表示自己當初是以250萬元的價格入手,最終成功的以280萬的價格成功將房子賣掉,大賺了120萬元,後來屋主在鄰居的告知下才知道房子根本是凶宅憤而報警,陳女也因為詐欺取財等罪嫌遭判刑1年。
事件本該到此結束,沒想到陳女居然為了脫罪,反而向警方表示曾姓代書和葉姓男子未告知凶宅的事情,提告詐欺。
不過在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問題都是因為陳女的隱瞞和造假,為了推翻自己的詐欺取財罪而虛構他人的罪行,耗費司法資源,更可能藉此達到脫免售屋責任之目的,還否認犯行,復始終以受害者自居,未見絲毫悔意,最終以誣告罪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