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李岳承、黃宣堯日前執行巡邏勤務,行經疏洪西路與光復路口時,一名陳姓(38)歲男子站在路旁舞著雙手示意警車停下,稱其手機原本放置於大型重機車手機架上,當車行至臺64快速道路往八里方向靠近光復路匝道時,手機突然從架上噴飛掉落至車道上,因當時車流速度快,不敢停車取回手機,且手機裡有一些個人重要聯繫資料,正當慌張之際,適逢巡邏警車經過,於是陳男立即向警察請求協助。
員警隨即駕著警車搭載陳男繞回快速道路上,按照陳男原本行經路線來到疑似掉落手機位置,警員黃宣堯將警車警示燈打開,並下車以閃爍的指揮棒提醒來車注意車前狀況,避免發生危險,另警員李岳承亦手持閃爍的指揮棒陪同陳男徒步沿著快速道路尋找手機,果真在距離停車位置後方約30公尺處尋獲陳男手機,更慶幸的是手機未被過往車輛輾壓,且開機使用功能無損,陳男對於2位警察積極協助的態度表達最深的謝意。
三重分局分局長張國哲特別提醒民眾,開車或騎車行駛於道路前,應檢查隨身及隨車放置的物品有無鬆脫、不穩等易掉落情形,若掉落於如快速道路等車輛行駛快速之道路,切勿冒險自行檢拾遺落物,大型物品應通報相關單位前往排除,避免造成自身及其他來往車輛安全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