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非法棄置廢棄物,新北市今(112)年率全國之先,結合地檢署、警察局、環保局及交通局,從「源頭管理」著手,針對非法棄置犯行重大或累犯等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行為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規定,吊銷駕駛執照,斷絕其生財工具、避免持續駕駛車輛從事非法行為。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近年來全國非法棄置案件屢見不鮮,市長侯友宜於108年成立「環境稽查重案組」,並透過「檢警環聯合查緝平台」跨局處共同強力打擊犯罪,迄今已查獲環保犯罪200餘件,移送法辦400餘人;刑事移送案件由110年136件降至111年76件,有效打擊轄內非法棄置廢棄物之破壞環境行為。環保局持續加強「末端稽查」,並與警察局合作「黑蝙蝠專案」,強力查緝犯罪,也與工務局、甚至跨縣市合作,要求行為人回運產源、回運工地或將工地停工,以加速非法行為人負起清理責任。
程大維指出,為加強非法棄置源頭預防,新北市今年更率全國之先,結合地檢署、警察局、環保局及交通局的力量,針對非法棄置犯行重大或累犯等不法份子,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即由地檢署及環保局提供違規事證及判決資料,並由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交條例第61條規定,吊銷其駕駛執照。遭吊銷駕照處分者,需6年後才能重新考照,吊銷期間開車視同無照駕駛,警察攔檢即可開罰,最重可處新臺幣8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環保局說,近年來不法業者犯罪手法日新月異,且犯罪成員集團化,以合法掩護非法、棄置或掩埋廢棄物、北廢南運等案件層出不窮,新北市以源頭嚇阻方式強力打擊不法,至今已移送吊銷駕照案件142件,如110年10月一起「亂倒水肥」案,違規行為人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逕行駕駛車輛清運水肥及廢污水,導致三峽區福德坑溪染白且有死魚漂流,經法院判刑確定後,環保局已請交通局協助吊銷駕照,斷絕犯罪集團生財工具。
環保局表示,已佈達運輸及廢棄物清除相關公會此項規定,並督促其向相關從業人員多加宣導,透過公私協力預防環保犯罪;同時也呼籲貨運、砂石車等駕駛,勿貪圖小利非法清除棄置廢棄物,倘經查獲除面臨刑事追溯外,如判刑確定更將遭吊銷駕照處分,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