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每年每人有贈與稅244萬元免稅額,不過,親屬之間賣房可能比送房還省稅!資深代書指出,有在大陸經商的哥哥,想把房子分5年贈與給妹妹,但要留意未來出售時,房地合一稅認定「買賣」取得成本是市價,「贈與」取得成本則是房地的公告現值,換句話說,贈與取得,未來出售房產,房地合一稅恐怕很驚人。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在大陸經商的哥哥,原本近期想按照往例,辦理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的房屋持分到妹妹名下,此外,妹妹名下的公寓已經賣掉,預計4月份可拿到尾款,屆時再辦理一次買賣,應該可以完全取得哥哥名下這間房屋,代表後來的3次贈與,就不用辦理了。
不過,鄭文在卻建議這對兄妹,先暫停這次的贈與案件,等4月妹妹售屋款入帳後,直接以該價金向哥哥承買,若價金不足支付給哥哥,還可以主張244萬元的債務免除,將該房屋一次登記完成,既省代書費,又省房地合一稅。
鄭文在說,因為新制房地合一稅的取得成本不同,買賣取得成本是市價,贈與取得成本是房地的公告現值,將大大的影響未來房屋出售應納的房地合一稅,不得不慎。他表示,若哥哥4月沒有時間回台,則可採書面授權書,授權台灣的媽媽或是親屬,和妹妹辦理簽約手續即可,哥哥就不用回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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