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給所有權狀是臺灣土地登記制度的特色,所有權狀和他項權利證明書是民眾產權的重要憑證。自今年起民眾向全國各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登記後,除取得地政事務所核發的土地、建物所有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之外,另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APP等驗證登入「電子產權憑證系統」,選擇今年1月1日後取得權狀之不動產標的,即可預覽、產製或下載電子產權憑證(效期3天,逾期可重新產製),再提供予有查驗需求者直接掃描QR code或以系統查驗專區輸入驗證碼,即可隨時查詢產權情形。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未來民眾除了攜帶紙本權狀或申請土地登記謄本「驗明不動產正身」之外,也可以隨時用手機、平板、筆記型電腦等裝置藉由出示電子產權憑證,彰顯自己所有的不動產權利,更加安心、快速又方便。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電子產權憑證係運用區塊鏈技術,確保產製時資料真實無誤。電子產權憑證記載內容與紙本權狀相同,但不包含地政事務所關防章及主任章,民眾可藉由線上查驗功能輔助確認產權,電子產權憑證可應用於房東向承租人出示以表明為房屋所有權人、貸款時向銀行人員證明自己是擔保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對外佐證自己為不動產案件權利人等等,只要用手機出示電子產權憑證,配合簡單好懂的查驗方式,線上查驗免帶權狀出門,有效降低攜帶紙本權狀遺失或遭冒用的風險,亦不受地政事務所服務時間限制,可隨身出示產權資料數位證明,是確認產權的新選擇。未來正式上線後,至稅捐機關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可免附登記謄本,亦可利用電子憑證線上辦理土地登記,省時、安全又便利。
地政局說明,民眾即日起取得權狀的不動產,就可以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APP驗證登入內政部「電子產權憑證系統」入口網(http://right.land.moi.gov.tw),點選系統上線後取得權狀的不動產,並選擇是否揭露個人資料後,即可產製並下載電子產權憑證(效期3天,逾期可重新產製),再提供給有查驗需求者,直接掃描QR code或至該系統查驗專區輸入驗證碼,系統就會直接顯示查驗結果,輕鬆檢核無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