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警局針對偵查小隊長等做出懲處。(記者扶小萍攝)
南投縣警界傳某分局的一名偵查隊小隊長涉嫌在酒後失態騷擾女警,縣警局5日就該小隊長及分局長、偵查隊長等進行懲處以書面說明外,其餘細節部份則以全案警政署已介入調查,縣警局無法做回應。
據了解本案係10月間一警友會主任宴請南投、台中地區警界人士,南投縣某分局一位偵查小隊長餐後找到分局一名女警載他返回駐地,涉嫌藉酒後對該女警進行失當騷擾。
全案經由媒體曝光,縣警局5日才以書面說明,這位某分局小隊長於111年10月間至臺中市參加餐會,於餐會結束返回分局駐地後,發生該小隊長騷擾女警情事,警察局秉持不掩飾、不包庇、不護短、毋枉毋縱的原則,從速嚴查,經調查後屬實,本案相關人員懲處如下,小隊長酒醉失態騷擾女警,言行失檢斲傷警譽情節重大,核予記一大過,調整服務地區並改調行政警察警員職務。
偵查隊隊長對於屬員酒後失態衍生之騷擾事件未能妥適處置,予以加重懲處記過二次,並調整服務地區。
分局長對於屬員涉及不當騷擾事件,未能即時處置,危機處理失當,核予申誡二次。
縣警局強調有關女警遭騷擾部分,該局均依兩性平權程序做好保護當事人措施,並依規定立案、通報、諮商等協助。
另有關臺中市飲宴一節,因本案內政部警政署已介入調查中,相關細節,縣警局無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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