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桃市議員舒翠玲、詹江村22日指控桃市圖新總館不讓議員會勘一事,桃市府新聞處長詹賀舜表示,桃市圖新建總館電影棟OT廠商增建樓地板案屬程序違建,已依法罰鍰148餘萬元,並勒令停工,補辦相關執照,在結構鑑定安全無虞方准復工。議員21日上午才發文給市府文化局,當日下午1點半就要會勘,時間倉促,當時圖書館尚未收到公文,市府認為這種行為並不合理,請議員不要為了選舉操作,為難市府的基層公務員。
詹賀舜指出,工地不是公共場所,具有危險性、也不適合進出,基本上禁止未經許可之人員進入工地,如果議員提早數天發公文通知,讓圖書館安排人員接待、視察動線、準備安全帽、螢光背心等,而不是沒有給予合理時間,上午發一紙公文,下午馬上就要「會勘」,如果不是如此不合理、不善意的方式,市府不會拒絕會勘。
詹賀舜強調,議員21日更發媒體採訪通知,帶著一票媒體馬上要進入工地,完全不顧工地安全與規範,請問這是議員合理的監督方式嗎?市府基於安全管理考量,不便同意議員進入會勘,現場同仁也不敢放行,屬合理處置方式,這可讓社會公評。
詹賀舜說明,依建築法規定,必要時得強制拆除違建,但本案為程序違建,必須完成審查才可以復工,目前並未有強制拆除之必要,更無選舉後再說的情況,請議員不要惡意扭曲事實。
詹賀舜表示,營運廠商富晟國際公司目前未向館方提出更換電影院協力廠商的申請。而富晟確實有申請更換停車場協力廠商,依照促參OT契約,廠商可提出更換協力廠商申請,但所提出協力廠商之技術能力及營運能力不能低於原協力廠商,且應符合契約要求提送相關資歷實績等證明文件,但富晟所提協力廠商均不符合契約規定所應具備的資歷及實績,因此桃市圖並未同意更換原協力廠商嘟嘟房,圖書館皆依法行政,符合法規與契約相關規定。
詹賀舜說明,市府將繼續嚴格把關,嚴格履行契約相關規定,讓營運廠商與協力廠商做好相關履約責任,維護未來新總圖電影院與停車場的營運品質。
詹賀舜說,有關營運廠商申請變更使照、增建建照,以及逕自施工尚未核准部分,市府建管處必定會嚴格審核,確認增建變更部分必須符合法規規定,確保建物公共安全的要求,消防設施和逃生路線等都必須符合標準,核准後才會讓廠商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