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嫌犯移送高雄地檢署及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審。
高市新興分局持續執行「旅館、民間出租套房等住宿處所」清查工作,循線從某人頭帳戶被害人求職遭控制於某旅館之案件擴大追查,發現以李姓犯嫌為首的詐欺車手犯罪集團,於111年6至7月間,涉嫌在高雄市等地,利用網路收購民眾個人金融帳戶,再涉嫌強押監禁2名被害人於市區某商務旅館,待確認帳戶可使用於詐騙匯款後,才釋放被害人,其中黃姓被害人(51歲)遭關押2天,李姓被害人(46歲)遭關押13天。
案經新興分局與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共組專案小組,報請高雄地檢署(珍股)檢察官指揮偵辦,循線查出涉案成員身分後,16日清晨,分別至高雄及屏東等地查緝,查獲成年犯嫌黃男(21歲)、李男(19歲)、少年許、侯、江、林等共6名犯嫌到案,並查扣犯案手機等贓證物,全案偵訊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法、刑法詐欺、妨害自由等罪嫌,將黃嫌等6人分別移送高雄地檢署及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審。
新興分局分局長古瑞麟呼籲,警方為了遏阻詐騙集團利用轄區「旅館、民間出租套房」作為監禁人頭帳戶被害人之處所,會持續進行清查掃蕩,希望民眾提防詐騙集團施用的各種詐騙手法,民眾個人的金融帳戶,一定要妥善保管,避免成為詐騙集團覬覦目標,如遇疑似詐騙狀況,應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進行查證,以有效遏阻詐騙犯罪。
▲警方分別至高雄及屏東等地查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