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國內近年的都更案、危老重建案量已增多趨勢,許多老屋住戶都很期盼擁有一間安全又煥然一新的房子,而在重建過程中,最讓住戶、地主擔心的就是遇到不肖黑心建商,擔心自己的權益大大受損。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王棟隆提醒,合建案所有規畫、合建契約進入信託、地主權益的分配等流程,應全部完成之後,才能進行拆屋,地主千萬要注意與謹慎,不要被不肖建商的話術給騙了。
王棟隆指出,合建案洽談的過程中,地主必須保障自己的權益,除了要學習相關的知識,有不少細節不能忽視,像是合建意願整合委託書裡,切記要訂定「落日條款」,其時效性原則為半年、最多一年,不然地主要跟建商談多久並不知道,如果沒有落日條款,若建商刻意拖延、或地主與建商洽談不順利,恐怕會等到天荒地老,想等到重建可說難上加難。
王棟隆表示,地主除了注意自身的權利價值分配,還必須在合建契約書中清楚註明,建商承諾多久可以取得建照?而取得建照後,多久之內保證開工?以及多久之內可完成交屋?這些絕對都不可遺漏。
而當建照申請下來後,代表地主的老家即將被拆,開始進入到「拆除舊建物」的階段。王棟隆說,既然要搬家,理論上,建案的所有規畫、合建契約進入信託、地主權益的分配...等,理應全部完成之後,才能進行拆屋。他指出,「拆照」跟「建照」部分,有些建商採取「分別申請」的方式,畢竟,建商總是希望「先拆屋」,讓地主「無法回頭」了以後,再請地主進行選屋的分配,最後再來個翻臉不認帳,說話不算話,地主也拿建商沒轍。所以地主必須要求建商,將拆照與建照「併件」申請,這麼做可以避免房子被拆、建照卻因某些因素遲遲無法核發下來,使得地主長年在外租屋而苦苦等待。
東龍不動產專任約經理陳泰源指出,黑心建商通常這樣跟地主說:「設計歸設計、建照歸建照,設計圖及建照,會有坪數上的落差,所以無法在申請建照之前就讓地主選屋,一定要等到建照核發下來,才能讓地主選屋」。他提醒,當建商說「地主必須先搬家,讓建商拆屋後,等到建照下來了,再來選屋,坪數才不會有落差...」,這就是黑心話術,要格外小心!
台北市松山區饒河街一個危老改建案的糾紛,受害的陳姓地主表示,當初建商就是用上面的話術騙我們,說要先拆老屋才可選屋,但直到我們的房子被拆了以後,之前答應的卻全都不認帳。
陳泰源表示,建商委託建築師所規畫的設計圖,跟最後核發下來的建照,兩者之間根本變化不大,頂多針對部分做小修正而已,例如消防檢討;但是坪數上幾乎不會有大差異,就算有差異,還是可以先選屋,等到房子蓋好後,交屋時再進行找補即可,所以千萬不要聽信黑心建商所說:「建照下來,才可以選屋,所以屋主要先搬家」的欺騙話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