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夫妻之間婚前、婚後購買的房產在離婚時該如何分割,不少人都認為,只要是在婚前買的房產,就不屬於共有財產,即使離婚也不需要分一半給對方,不過這樣的想法其實只對了一半。
一名女網友日前在Dcard談及自己與男友討論結婚的價值觀與理財問題,男方已經買了一間房並支付頭期款,但尚未支付房貸本金,因此打算將月薪2/3都存下來,只拿1/3當作日常固定開銷,甚至希望將每月生活費壓在1萬元以內,讓她覺得這樣的生活品質太差「是為了生存,不像是生活」。
男友認為,自己還需要繳房貸,自然需要謹慎花錢,原PO表示願意一起支付房貸,當作是共有財產,但男方卻認為即使女方一起付房貸,婚前所買的房子仍不算是共有財產,讓女方覺得像是在寄人籬下、心理壓力極大,沒有安全感。
不過實際上,即使男方是在婚前買房,仍有一部分算是共有財產,律師呂秋遠曾撰文分析,婚前所購買的房產,在婚後所支付的房貸以及未來房子增值的增幅,都算是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女方仍有權要求分一半。
舉例來說,假設房子總額800萬元,男方婚前購買,支付了160萬頭期款,婚後又陸續支付了200萬房貸,而房子也從800萬漲到1200萬,那麼雙方若是離婚,女方可以要求100萬的房貸與200萬的房價增幅,男方則是拿回160萬頭期款、100萬房貸與200萬房價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