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稅率差4倍!每年4萬人扼腕 把握「時間點」省很大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2-08-25 19:35

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如果土地上房屋為自己所有,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有一個戶籍掛在房子裡,並符合自用條件,就可以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比起非自用的地價稅,稅率可以差到4倍之多,不過想要申請自用住宅,時間點可是很重要的。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符合土地稅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得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或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至第17條規定得申請減免者,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地價稅才能適用,逾期申請者,自次年才開始適用。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需在9月22日前。示意圖/好房網資料庫照片
近一年房市交易火熱,就連法拍物件也很搶手,不時傳出法拍屋搶標熱潮,民眾在撿便宜的同時,若發現原屋主有積欠房屋稅、地價稅狀況,仍須由原屋主負繳納欠稅款的義務。圖/好房網News記者賴心怡攝

據統計,從106年至110年之間,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及減免稅案件,每年平均約44萬餘件,除經稽徵機關核准自當年度起適用之案件平均35萬餘件,以及否准適用案件平均5萬餘件外,每年仍約有4萬件須俟次年始得適用租稅優惠。

賦稅署提醒土地所有權人,想要從今年起適用上述地價稅租稅優惠者,務必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始能適用,上述申請截止日距今僅剩1個多月,請民眾多加留意,以維自身權益。

已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者,如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之原因未變更,免重新申請,如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之原因或事實已消滅,例如全戶戶籍遷出或土地信託等,應即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恢復徵稅;如未申報而減少應納稅額者,依土地稅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除追補應納稅額外,將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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