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大陳社區1、3、4產權複雜...「住在公有地上」怎解?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2-08-23 17:50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新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大陳社區公辦都更案是市府非常重視的都更區域,單元2歷經了10年時間才整合、重建成功,新北住都中心在2021年初成立,重要任務就是要完成大陳單元1、3、4的都更任務;單元3在中心的努力下、強調一切公開透明,獲得住戶信任,半年時間就整合達9成。而大陳單元1、3、4產權複雜,除了私人土地,還有新北市公有地、國產署土地,若住戶的住家位在公有土地上,未來又該如何解決、順利讓都更推動?新北住都中也說分明。

其實大陳單元1至7的產權都頗複雜,需要新北市府、新北住都中心及實施者的努力克服,其中新北住都中心主導的單元1、3、4,產權同樣複雜,除了私人土地外,還包括新北市的公有地,甚至還有國產署的土地,有些住戶擁有土地、但早年並未做建物登記,或是有住戶擁有建物、但所在土地是屬於公有地。 

單元1、3、4除了私人土地外,還包括新北市的公有地,甚至還有國產署的土地,有些住戶擁有土地、但早年並未做建物登記,或是有住戶擁有建物、但所在土地是屬於公有地。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今(2022)年第一季央行理監事會議決議升息1碼,有理事認為,國內利率維持低水準已經很長時間,不僅誘使投機客進場炒作,首次購屋者也為保值,搶在房價高點時進場購屋,形成惡性循環,低利率狀態越久,將加劇惡性循環。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新北住都中心執行長汪禮國指出,以承租新北市政府土地的現租戶為例,更新後可依照估價師評定的土地市價,按承租面積請新北市府轉售土地,參與更新分配;對於未登記建物部分,則依《都市更新條例》及其子法規定,提列拆遷補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其發放標準以評選須知或估價師評定價值擇優發放。

若是住戶住家位在國產署的土地,汪禮國表示,則會依照《都市更新條例》提列拆遷補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更新後國產署可分回一定比例產權。

新北住都中心為行政法人身分,是國內第一個地方層級的住都中心,中心並與新北城鄉局、新北都市更新處緊密合作推動都更,以及進行社宅管理;此外,新北住都中心的公法人身份與建商不同,可以給予民眾更多信賴感。汪禮國以大陳都更案為例說明,中心就是秉持「一切資訊公開、公正、透明的一本帳,做權利變換」,沒有像一些民間都更案有私約、私下協議的狀況,如此更能取得住戶、地主信賴。

汪禮國指出,單元3快速且有效率的整合,更讓建商無須再花時間、成本去整合,因此更可吸引建商願意投資;他說,大陳社區幾十年來有很多建商來洽談,不過住戶很擔心分配不均,對建商不信任,新北住都中心的公開、公正、透明原則,讓住戶願意都更,若中心都做不起來,也沒人可做起來了。

新北住都中心更與台灣建築中心、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新北市建築師公會、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等五大專業機構,組成互惠便民的「新北都更大聯盟」,擴大都更量能,納入各方專業人士及所需專長,加速都更推動,業者也以中立態度協助都更案,可更民眾認可、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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