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在房地產交易中,「隱瞞重要資訊」、「傳遞錯誤資訊」已成相當常見的交易糾紛原因,特別是近年國內預售屋市場熱絡,發生不少交易糾紛,因預售屋尚未有實際成品,消費者僅能從書面資料了解預售屋狀況,業者有責任提供完整的交易資訊,並讓消費者在深思熟慮的情況下做出判斷。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李鎂指出,房屋銷售廣告不實已成為不動產交易糾紛的常見原因,而不當銷售手法,也往往有違公平法規定,她也揭露常見的三大不當銷售手法,提醒消費者購屋前務必要多方蒐集建案資料,切勿受到熱銷氛圍影響而衝動購屋;甚至有建商規定消費者「只有1分鐘」選戶時間,讓民眾產生緊張感。
有部分建商和銷售公司為促進預售屋銷售,往往採取有影響交易秩序之嫌的銷售行為。李鎂表示,其中最常見的三種銷售行為,分別為:「飢餓行銷」、「時間壓力」及「銷售資訊未完整揭露」;部分建商或房地產銷售公司透過營造熱銷假象、排隊人潮等飢餓行銷手段,讓消費者產生「不現在買就買不到」的焦慮情緒;並在消費者做購屋決策時,不給予充分的思考時間或是催促決定,至於提供給消費者進行決策的房屋和交易資訊,也可能未完整揭露、或是與事實不符。
李鎂舉例,甲建設公司及乙房地產銷售公司在相關商品資訊尚未規畫完成前,就辦理預售屋建案禮賓活動,讓消費者攜帶10萬元支票入場抽籤選戶,禮賓活動則營造出消費者對中籤的期待、以及中籤時不買可惜的心態;並且規定每組消費者「只有1分鐘」的選戶時間,超過時間就得讓給下一組客戶的緊張急促感。她指出,這些銷售手法透過激起消費者「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的恐懼心理,讓消費者縱然沒有屬意的戶別,也難以放棄選戶,進而倉促決定是否購屋。這些行為已經影響消費者的決定與判斷,有違反公平法的疑慮。
除了有失公平的銷售行為之外,李鎂也羅列房市上常見的不實廣告項目,包括:建物或土地使用用途不符、格局配置不符、公有公共設施不符、投資報酬率不實、優惠內容不符、銷售實績不符等。例如在銷售廣告中,把頂樓樓梯間或機械室當作健身房;或是建案未獲主管機關許可興建夾層,卻在廣告中宣稱1+1房輔以夾層設計;或是建案使用執照為「一般事務所」,卻在廣告中給人可作為住宅使用的印象,這些廣告都違反公平交易法。
李鎂建議消費者於買房前,一定要多方蒐集建案相關資料,在閱讀建商或銷售公司的廣告文案時也應留心,並針對建物與土地使用用途、房屋格局、公共設施等重要資訊逐一確認紀錄。若發現業者有廣告不實的事證,也可向公平會申訴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