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地政局統計,至今年3 月底,逾期未辦繼承,且被列冊管理的土地約 101,721 筆,面積將近 1,200 公頃,這些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並非不值錢,依 111 年公告現值計算總金額近 310 億元。今年 4 月 1 日再公告 9,286 筆土地面積近 127 公頃及 522 棟建物。市長黃偉哲提醒市民,若逾期仍未申辦繼承登記,不僅日後無法處分,且將遭政府公開標售,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未辦繼承土地原因,大多是年代久遠找不到繼承人、或是家族共有人數眾多無法取得共識、或多代未辦繼承,產權細分複雜化,甚至後代子孫根本不知道祖先有留下土地要辦繼承等,須花費許多功夫,從現有戶籍資料尋線找人才逐一釐清繼承系統表、報稅及辦理繼承登記。
地政局說明,被繼承人死亡後所遺留的不動產,從死亡之日起逾 1 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每年 4 月 1 日公告 繼承人應於 3 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即列冊管理 15 年,如逾期仍未申請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繼承人應注意法令規定,積極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地政局表示,每年未辦理繼承的公告資料,會揭示於土地及建物 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區公所、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村里辦事處的公布欄,另外民眾也可以在地政局或各地政事務所的網頁點選查看公告資料。繼承不分性別,男女法定繼承人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