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共托育問題叢生 議員批業者違規卻懲罰家長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19-11-04 16:39

謝志忠議員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張玉嬿4日指出,準公共化托嬰中心問題嚴重,包括托嬰中心違規卻取消家長每月6000元的補助,形同變相懲罰父母與小孩;另中央訂天花板價本是合理、台中卻是全國唯一訂「起始價」變相懲罰新進業者,應一併檢討。

謝志忠議員指出 ,定天花板價的本意,是體恤家長負擔太高本是合理,因此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5%作為基準,台中天花板約為18000元;但全台灣唯有台中另外增加訂定了「起始價」,這導致業者無論軟硬體設備優劣,都只能從13000元起跳,形同變相保護既定業者,卻懲罰了新進的業者,應該要在天花板價底下,回歸自由市場機制,要求社會局提出檢討。

謝志忠議員更提到,政府稽查是相當合理的也是必要的,但箇中的項目標準及懲罰總應該有輕重緩急優先順序:據規定托嬰中心只要稽查被記兩次缺失,就會被解約,但許多被記缺失原因諸如:水龍頭漏水、馬桶修葺、員工健檢漏3個項目、老師臨時請假、家長不願為兒童加入團保等問題通通都算。

而到八月為止,加入的119間托嬰中心,就有15間被解約,受影響有超過360名嬰幼兒,比例真的不算少,而家長卻遭每月六千補助被取消的變相懲罰,導致已熟悉環境的嬰幼兒被迫轉校,若其他托嬰中心額滿只能待在原處含淚多付數千元,嚴重影響他們的權益。

張玉嬿議員表示,違規情節重大如不當管教、虐童、性騷擾或性侵害,都應嚴辦,但無心之過的疏失,例如水龍頭漏水都算一項缺失,應給與改善期限,多加輔導,制定限期改善機制,若完成改善就應該把違規消除,而非兩點就把這些協力夥伴踢出準公共化托嬰。

謝志忠議員與張玉嬿議員共同呼籲,台中市政府應針對收費的起始價做檢討,另外托嬰中心的違規處理機制,應該回歸到業者犯錯就處分業者,不應該波及無辜家長及小孩,無論是執行面或制度面,都應儘速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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