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地自限的市高校長遴選委員會 是在為誰找位置?
繼上週陸續爆出遴委聘任未考量利益迴避、遴選程序未詢問與會浮動代表臨時變更、甚至遴選委員與候選校長餐敘傳言沸沸揚揚等爭議,本次遴選委員會又做出桃園史上無前例的市高遴選資格限制條款,桃園市教師會質疑,市高校長遴選委員會是在為誰找位置?
教師會指出,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授權訂定之子法「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第七條規定,「參加校長遴選者,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條、第六條、第六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一第一項所定資格,且無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三十三條所定情事。」
劃地自限的市高校長遴選委員會 是在為誰找位置?
且桃園市頒佈之補充規定「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要點」,則明確規範有不得參與遴選的限制性規定,「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校長遴選。」
市議員劉勝全指出,今年5月22日公告之「桃園市107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卻未法遵前述辦法與要點,逕自於高級中等教育法授權子法之資格條件上加上「設籍本市或本市所屬學校現職教育人員」等規定;縮限參選本次校長遴選資格者,無疑是自我封閉的作法,不僅造成外縣市有為者無法參與本市校長遴選,縮限政策亦可能造成其他縣市的報復行為,限制桃園市主任校長參與其他縣市之遴選。
劃地自限的市高校長遴選委員會 是在為誰找位置?
教師會指出,「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一個偉大城市的出現,乃是因為能吸納各方人才貢獻所長,方能更加成長茁壯!桃園號稱台灣的門戶所在地,以邁向成為國際化城市為目標。然而,這個迄今爭議不斷的市高校長遴選委員會,卻在人才選用上背離常軌、與桃園邁向卓越的方向背道而馳。種種迄今而來的爭議,是否昭示這群委員們在開會前已有心證,一切皆以「先射箭再畫靶」方式處理,才產生此種種光怪陸離現象。
一校之長影響學校整體校務走向至深至遠,應該要以學校需求與學子權益作為最高考量,不應淪為各方利益角力下的俎上肉!教師會再次強烈呼籲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今年是國高改隸第一年,國高有許多優秀校長來自於外縣市;本市優秀主任亦可能報考其他縣市遴選。桃園市教育局應重新召開遴選會重行審議簡章,避免桃園的教育前景與人才流動走入死胡同。2、積極調查遴選會委員於在任期間,是否與校長候選人曾有程序外的不恰當接觸行為,若有不適當之行為者應根據本市作業要點解聘之。3、未來擇聘遴選會委員應更加強考量適當性,避免遴選委員會公信力令人質疑,徒增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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