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朋友申請公有市場攤位,將有優先申請權。(圖/記者黃村杉攝)
新北市政府市場處為強化公有市場攤位的管理,已發佈「新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設置管理辦法」,除規範攤商應遵守事項及經營種類,讓市場營業種類符合民眾採買需求外,更首創原住民空攤保障,將保留市場總攤位數各3%,供身心障礙者及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申請。
市場處長謝俊隆強調,規範市場總攤位應各保留3%,供身心障礙者及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申請,藉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就業機會。並將經營種類分為農產品、雜貨、百貨、飲食及其他等5類,且賦予自治組織參與市場整體規劃權利及閒置空攤的使用,期望市場自治組織能設立定位,打造市場形象。
瑞芳第一公有市場自治會長連秋香表示,多數市場均以販售蔬果魚肉等傳統類型為主,如可將原住民特色產品引進市場,除可達活絡市場買氣,同時也能照顧到原住民族。
謝俊隆指出,除藉由軟硬體改善、更新,提供消費者優質購物環境、增進市場攤商經營品質,更透過法規的訂定,提升市場攤商參與度及經營規範。想要開創事業,輕鬆作頭家的民眾,可至市場處官網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