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管線部分,遭民眾檢舉主要有跨車道行駛及中間車道直接左右轉彎等。(圖/記者黃村杉攝)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16日記者會中分析民眾檢舉統計資料顯示,103年民眾檢舉案件僅有7萬餘件,104年達到15萬餘件,105年更以跳躍式程度達到將近38萬件,因此,呼籲民眾應隨時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造成交通危害並遭受檢舉,成為他人口中的三寶。
裁決處指出,民眾最討厭的違規三寶行為有(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等,經篩選分析在不管燈部分,不打方向燈項目高居遭檢舉項目之冠,顯見用路人對此行為厭惡極高。至於闖紅燈則高居遭檢舉項目第二名,足見該項目危害之大令用路人無法接受。
另在不管線部分,遭民眾檢舉情形主要為不依標線行駛,由103年之4,538件、104年之6,301件,驟增至105年之14,289件,其中105年成長率高達127%。遭民眾檢舉主要是逆向行駛、跨車道行駛及中間車道直接左右轉彎等。
裁決處又發現在超速行駛的行為人年齡平均分布於21至60歲間,各年齡層無顯著差異,顯見超速是不分年齡層的。而在闖紅燈項目上,較常發生之時間為人車較少的下午3至4點間,估計是人車稀少的午後行車速度較快,對於道路交通號誌的辨識及反應時間較低所致。
裁決處表示,近幾年行車紀錄器及手機錄影裝置等資訊科技普及,民眾交通違規檢舉管道非常便利,加上道路行駛中,因行進間之動態交通違規變化快,其他用路人反應時間短,造成的危害往往較高,對其他駕駛人所造成的壓力較大,相對上較難容忍,導致檢舉案件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