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震濂/台北報導
近年有買房投資或手中有多間房產的朋友,最近聊起來是不是都有點心驚驚?房屋稅 2.0 新制上路後,一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徵,許多縣市的囤房稅率一口氣拉高到 2.6% 至 4.8%,稅單寄來時真的會讓人倒抽一口氣!不過別慌,政府其實留了一扇窗,只要把閒置住宅拿出來出租,並符合相關規定,就能幫荷包大瘦身,稅金最多直接省下四分之三,等於少繳三倍金額!
住宅出租掌握哪三大優惠可避開高稅率?
想要節稅,到底有哪些門道?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指出,第一類也是省最多的,就是加入「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房屋稅率直接享有極低的 1.2% 優惠!對比一般非自住最高 4.8% 的稅率,算下來稅金直接打二五折。更讚的是,這類優惠完全不用自己跑腿申報,稅務局會直接依地方政府通報資料主動辦理,對平日工作繁忙、沒時間跑公所處理繁瑣行政手續的房東來說,簡直是省時又省錢的雙重福音。

如果你不想處理房客的大小事,選擇第二類「委託租賃住宅業者出租」(個人或法人包租代管),也是個聰明的做法。這類房屋最大的好處是不會計入全國非自住的總戶數累進計算,直接適用單一稅率 2%。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醒,如果申報的租賃所得達到當地租金標準,稅率還能進一步降低至 1.5%!把租務管理交給專業業者代勞,不僅省去自己招租、維修、催繳租金的煩惱,連稅負都能同步減輕,是非常划算的選擇。
至於習慣自己找房客、管理房產的房東,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只要選第三類「自行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租金標準」,一樣可以享有階梯式的優惠稅率!全國歸戶計算下,4 戶以內每戶適用 1.5% 稅率,5 至 6 戶每戶為 2.0%,就算擁有 7 戶以上每戶也只要 2.4%,跟最高 4.8% 比起來依然省很大。
想拿到這些稅務好康,時間節點一定要牢記!稅務局提醒,除了公益出租與社宅包租代管由政府主動辦理外,其他符合出租優惠條件的房東,務必在每年房屋稅開徵 40 日前(也就是每年 3 月 22 日前),檢附租賃契約書向房屋所在地的稽徵機關提出申報。
此外,出租次年 5 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也必須如實申報該筆租賃所得,這樣才能在當期穩穩鎖定較低房屋稅率,千萬別因為一時大意錯過申報期限,白白把辛苦錢送給國庫喔!
●常見問題 FAQ
Q: 房屋稅 2.0 上路後,一般非自住房屋與出租住宅的稅率相差多少?
A: 一般非自住住宅適用全國累進稅率最高可達 4.8%;若改為出租並符合條件,例如擔任公益出租人稅率僅需 1.2%,最多可幫房東節省四分之三(約三倍)的房屋稅額。
Q: 申報適用住宅出租房屋稅優惠稅率,有哪些關鍵時間點與文件需注意?
A: 房東需於每年房屋稅開徵 40 日前(即每年 3 月 22 日前),檢附租賃契約書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並於出租次年 5 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實申報租賃所得。
Q: 加入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需要自己跑稅務局申報房屋稅優惠嗎?
A: 不需要。公益出租人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會由稅務局依縣市政府通報資料主動辦理,房東免額外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