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嘉義市消費6千送6百夜市劵 總額2500萬兌完為止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6-01-26 16:16

嘉義市政府運用歲計賸餘,加碼普發嘉義市市民現金6千元/嘉義市府提供

為鼓勵嘉義市民支持在地攤商與店家,市府同步加碼推動振興商圈夜市計畫/嘉義市府提供

為鼓勵嘉義市民支持在地攤商與店家,市府同步加碼推動振興商圈夜市計畫/嘉義市府提供

嘉義市政府運用歲計賸餘,加碼普發嘉義市市民現金6千元,為鼓勵市民支持在地攤商與店家,將消費動能留在嘉義,市府同步加碼推動振興商圈夜市計畫,在嘉義市消費滿6000元兌換600商圈夜市劵,讓消費動能再回到嘉義市店家及市場,支撐在地經濟。

市長黃敏惠表示,市民在1月24、25日拿到嘉義市加碼的6,000元現金後,可以在年前購置年貨在地消費,「市府發錢」、「市民花錢」、「嘉義市大賺錢」,讓經濟活水持續在嘉義市發酵,還要記得從2月1日起的發票要留起來,從3月2日起開放民眾兌換「商圈夜市券」,放大你的6,000元。

市府建設處表示,民眾(不限嘉義市市民)只要持115年2月1日起嘉義市店家所開立發票累積滿2,000元,就可以在3月2日(一)至指定兌換地點兌領1份價值200元的商圈夜市劵,每人最多可兌換600元商圈夜市券,商圈夜市券可以使用在嘉義市的店家及公告的夜市設攤路段,本次活動發放總經費高達2,500萬元,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建設處特別提醒,兌換後的發票將會回收做公益,帶動民生消費同時也為愛心加值,鼓勵市民一同消費做愛心,計畫細節將於近期公布。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