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藍委看板被拆檢警調查 雲縣府:依法行政

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2025-07-03 21:56

罷免雲林縣立委丁學忠看板/圖取自雲林縣議員顏嘉葦粉絲專頁

雲林縣交通工務局上月28日接獲四湖鄉公所轉民眾檢舉,在縣道155線與雲136-1路口有大型廣告物妨礙駕駛人視線,因內容為罷免立委丁學忠引發討論,遭縣議員顏嘉葦服務團隊與罷團譴責「踐踏民主」。縣府表示依法行政,不容有心人士汙衊;雲林地檢署則指派檢察官指揮警方調查釐清。

雲林縣府表示,雲林縣交通工務局上月28日接獲四湖鄉公所轉民眾檢舉於縣道155線與雲136-1路口搭設大型廣告物妨礙駕駛人視線,經交工局派員實地查察該廣告物確實設置於道路範圍內,有影響用路人安全疑慮,即依「市區道路條例」等相關規定,派工並於114年6月28日拆除違規廣告物,避免廣告物遮擋視線,以維護交通安全及市容。

交工局表示,該局依「雲林縣懸掛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第5條、「市區道路條例」第 16 條、「雲林縣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第41條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 14 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2 條等相關規定辦理,並依據「雲林縣懸掛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第8條規定派工,並於114年6月28日拆除該違規廣告物。

交工局強調,改善道路視線、避免廣告物、樹木、建築物等遮擋視線,是提升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雲林縣政府呼籲民眾及業者,應依規申請設置廣告物,不得任意於公共空間或交通節點設置,以免影響市容與交通安全,如獲通報違規將依相關規定辦理。針對違法建置的廣告看板,不分黨派,一律依法行政。請罷免團體勿政治化,意圖栽贓公部門,陷依法執行的公務人員於不義。

雲林地檢署指出,昨(2)日晚間獲悉雲林罷免團體所設立之看板遭人拆除一事,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展開調查,經漏夜追查,於7月3日上午查明該看板係由雲林縣政府交通工務局執行拆除作業。

至於雲林縣政府交通工務局該項拆除行為是否符合相關行政法規規定,有無涉有刑事不法,後續將會進一步查證釐清,以確保行政行為係於法律容許範圍內進行,絕不容許違法破壞選舉罷免自由之情形發生。

雲林地檢署重申,對於任何妨害選舉罷免之違法行為,皆會本於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之立場依法查辦,無分立場與對象,以守護民主法治之核心價值,確保人民自由表意之權利不受非法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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