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污水下水道設施健全度 南市府推動開徵家戶污水使用費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25-05-09 20:39

行政院規定未全面開徵污水使用費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自110年度起污水工程案件補助比例由92%調降為87%,台南市府因補助比例調降每年須持續增編約6,000萬元。為減輕市庫負擔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市府決定比照已對家戶開徵污水使用費之縣市,徵收使用費為5元/立方公尺。

台南市府水利局表示,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下水道法中明訂用戶使用下水道應繳納使用費,市府已自107年1月1日起優先針對本市事業、機關、學校及軍方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並以自來水用水量每度10元計費,為減輕市庫負擔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目前該局依「臺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持續推動開徵家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同時依據規費法檢討台南市112年度污水下水道平均單位使用費為14.74元/立方公尺,惟基於維護經濟、金融穩定、社會秩序等因素,擬依規費法第13條規定,未來本市家戶污水使用費率擬減徵為5元/立方公尺。

水利局目前已依前開自治條例規定提送市議會審議中,後續將視審議結果辦理公告作業及開徵事宜。水利局強調,為利民眾了解,將於五月起陸續透過中華郵政向民眾寄送E-POST接管確認單,加強向民眾宣導開徵事宜,期請市民朋友共同配合市政政策,共創更優質的生活環境。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