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減少事故 守護行人安全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5-02-25 15:40

科技執法減少事故,守護行人安全。

科技執法確實能減少交通事故,桃警統計113年百大租賃式科技執法,所設置之地點事故與同期比較減少1,509件,事故降低12.03%,其中取締未停讓行人路口事故與同期比較減少782件,事故降低18.61%;另以中壢區為例,建置科技執法地點事故與同期比較減少552件,事故降低12.34%,中壢區取締未停讓行人路口事故與同期比較減少372件,事故降低35.36%,均達成預期之防制效果。本(114)年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加強科技執法,並將以「行人安全、速度管理及遵守號誌」為主軸,建置相對應之「取締未停讓行人、超速及闖紅燈」科技執法,透過科技設備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克服警方囿於天候、人力、環境及執勤安全,無法於「任何交通環境下」全面性執法之困境,達成「精準執法」之目的。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表示,租賃式科技執法合約中之設備遷移條款,其目的即在「總租賃科技執法組數不變」之條件下,滾動式修正將設備遷移至高發事故路口,致力追求「防制交通事故最大化」,發揮執法最大之功能。

科技執法減少事故,守護行人安全。

科技執法減少事故,守護行人安全。

(114)年3月10日即將啟用之「35處科技執法」,每處路口建置1至2種不同特性之相應取締功能,計建置取締不停讓行人17處、闖紅燈16處、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10處及路口未淨空1處,係以維護行人安全為首要理念。

科技執法建置地點除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官方網站公告外,亦透過各類媒體加強宣傳,以促使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另近來民眾洽詢「科技執法會不會扣點?」之問題,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去(113)年6月30日修法後,違規記點僅限「當場舉發」案件,逕行舉發案件包括科技執法、民眾檢舉等,已不再予記點,惟仍請民眾共同尊重彼此路權,以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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