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自身與環境安全 嘉縣府籲勿在網路平台購買農藥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4-12-19 20:42

嘉義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為保障消費者生命健康與環境安全,嘉義縣政府建議民眾不要在網路平台購買農藥。農業處指出,農藥管理法規規定,農藥販賣業者應設置專任管理人員,並應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農藥販賣業執照後,才能營業,且不得在營業場所以外販賣成品農藥,因此農藥並不允許在網路上販售。

農業處說,若透過網購由國外輸入國內未核准之偽農藥,依農藥管理法購買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若輸入國內禁用農藥,罰則更重,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萬元以上、750萬元以下罰金。

農業處指出,農藥屬於化學品,使用不當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若購買來路不明或來源不清的農藥,消費者無法確保其真偽及品質,極有可能買到偽劣產品;這些產品的成分與標示可能不符合標準,長期使用可能導致中毒、過敏反應或慢性疾病,尤其濫用非法農藥可能導致農產品農藥殘留,對消費者健康構成風險。

縣府呼籲,若需要購買農藥,應選擇經主管機關審核合格的實體農藥販賣業店,使用農藥應遵循產品標示上的使用方法,並加強自身防護,避免接觸或吸入有害物質,才能確保自己、家人的健康不受威脅及維護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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