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明天將針對死刑是否合憲召開言詞辯論,國民黨22日舉行「死刑存廢,人民作主!一起聽見被害者的聲音」記者會,立委李彥秀、吳宗憲,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趙惟漢、副理事長許福生及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出席。共同呼籲大法官應傾聽民意,死刑的存廢屬於立法院裁量的範疇,應該尊重民意,凝聚更多的社會共識之後,才能夠提出更進一步的解決方案。
文傳會主委、立委李彥秀表示,司法院長許宗力在105年曾公開表達:「廢除死刑,是政治部門的問題,司法部門不宜也不應表示意見」。民進黨執政的法務部,在109年委請民調公司調查,國內有高達76.7%的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即便未來增訂「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多數(56.5%)民眾依然不同意死刑制度被取代,可見死刑的存在確實可達到威嚇犯罪的目的。
李彥秀強調,廢死團體主張人死不能復生,司法有可能冤錯而主張廢除死刑。但這樣的看法顯然是張飛打岳飛。司法行政無能,無力捍衛司法的正確性與可信性,就拿廢死當遮羞布,只會讓司法離民意越來越遙遠。死刑的存廢應該尊重民意,屬於立法權的範疇,憲法法庭作為司法違憲機關的解釋審查,不應該擴權取代立法權。若許宗力想在卸任前將廢死當成送給蔡英文沽名釣譽的畢業禮物,受害最深的將是所剩無幾的司法威信!
立委吳宗憲表示,他從事司法工作20年,一向主張死刑有存在的必要,從應報的觀點就是殺人償命。一個生命權在被殺死的時候毫無人性尊嚴,死刑犯則經過嚴謹的審判程序保障應有的權利,「你願意去無端的去取一個人的生命權,這個時候國家社會是不是就要毫無止境地保障你的生命權?我認為這是不應該的。」
從預防犯罪的角度,吳宗憲表示,美國、日本、韓國都仍有死刑,但是沒人說這些國家非人權立國。反而大家最常攻擊人權有問題的俄羅斯卻沒有死刑,所以人權與死刑不應畫上等號;另有學者分析,每執行一個死刑,可以阻止18個死刑刑案的發生,也值得大家思考。最後,安撫被害者家屬的角度也需考量,永遠要記得加害者跟被害者家屬的保障一定要在一個天平上。
此外,吳宗憲表示,除了故意殺人之外,我國還有幾十條的條文存在死刑,他支持這些非殺人案的死刑可以廢除,但是只要涉及故意殺人就不應該廢止,國家也應該思考是不是要設計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規定,以某種程度的取代死刑。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趙惟漢則質疑,加害人有什麼權利剝奪被害人的生命?若今天不堅決反廢死,司法正義即將瀕臨死亡。現在法院不判死刑,法務部不執行死刑,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更是多年來沒有為被害人講過一句話,他呼籲蔡英文總統、民進黨與大法官應重視民意,切勿一意孤行。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許福生表示「被害人被判死刑後又不執行,對家屬而言是二次傷害」,決策者考慮死刑問題時,應慎重考量被害者家屬感受,畢竟他們才是事件的當事人。死刑議題在社會尚未有共識情形下,若驟然宣告違憲,可能引發社會對立及衝突,逾越權力分立界線,呼籲大法官必須謹慎考慮民意和被害人家屬情感。
許福生指出,「生命不可無理剝奪 絕非不可剝奪」,美國到目前爭議的不是說死刑制度本身有沒有違憲,而在於追求人道且不殘忍的執行方式。他認為,死刑制度是給予犯下最重大犯罪者一種對等的譴責,並未牴觸憲法規定,國家對於生命應負有保護義務,不僅要求國家機關不得任意無理剝奪人民生命而已,更應積極強化被害預防與健全犯罪被害人保護,才能有效防治犯罪。
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表示,近8成民意反對廢除死刑,此一趨勢30年來沒有改變。蔡英文政府執政8年下僅執行了2名死囚,還有37名的死囚沒有執行,對比馬政府8年執政執行了超過30位的死囚,蔡政府必須向人民說明,為何還有37名的死囚沒有執行? 面對死刑存廢議題,大法官必須把被害人家屬的心聲納入考慮,避免社會重大的分歧,凝聚更高的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