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補貼3萬元第二批這日發 近5萬戶申請失敗原因曝

理財周刊/新聞中心 2023-08-08 16:10

內政部先前推出「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核定資格過關可以獲得一戶3萬元的補助,內政部長林右昌今(8)日表示,該政策目標內政部預計全國55萬戶受惠,目前核准戶已達35萬戶。

內政部7日公布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第2期合格戶約10萬戶,預計10日發放,累計核定逾35萬戶,其中申請的戶數中有7萬3000戶不合格戶,不合格原因以「無購置住宅貸款(或非屬購置住宅貸款)」最多,共計有4萬8320戶,外界也關注到不合格戶數多,林右昌今天受訪時也表示,該政策的相關規定十分清楚,除了只能是自用性房貸、只能一戶,台北也另有其他限制,目前統計不合格戶多半是因為信貸,希望外界不要用不合格率來看待此項申請。

3萬元房貸補貼預計提供50萬戶,林右昌說,這次房貸補貼申請非常熱烈,首波核准20萬戶,10日還會再發放15萬戶,合計35萬戶,審查部分由各核貸金融機關審查,回到銀行機構核定,未通過申請者,郵局將以實體信件通知,也盼符合條件也有需求的民眾盡量申請,政府預算充足,希望真的幫助民眾減輕疫後負擔。

 

房貸補貼如何線上申請?

首批「中產以下房貸支持專案」核定支持金3萬元於今日「直接入帳」,內政部長林右昌提醒,支持金將由244家金融機構陸續撥款至約定繳納貸款本息帳戶中,帳戶存摺會顯示「行政院發」字樣,也呼籲大家,政府絕不會要求民眾前往操作ATM或傳送連結點選領取,請提高警覺、小心求證,並鼓勵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於今年12月29日前提出申請都來得及,民眾可以透過「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線上申請網站」進行申請。

 

逾2個月沒提供帳戶視為放棄

林右昌指出,支持金會直接撥款至約定繳納貸款本息帳戶中,但是核定戶若未開設約定繳納貸款本息帳戶,經金融機構通知後,仍未洽金融機構提供本人或本人指定帳戶;金融機構會再進一次以雙掛號寄至申請人戶籍地址,如果超過2個月仍未提供帳戶,將會被視為放棄請領支持金且不得再請領,請核定戶申請人要特別注意。

 

房貸補貼申請資格

一、適用對象為國內有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戶(以下簡稱借款人),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下簡稱家庭成員)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且借款人應具備之條件及婚姻狀態,以112年2月28日為認定基準日,婚姻狀態依內政部戶政資料庫登錄資訊為準:

1.合計僅有1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並須有非呆帳之貸款餘額。

2.合計持有房屋1戶以內。

3.原始核貸金額,位於臺北市住宅為新臺幣850萬元以內;位於其他直轄市、縣(市)住宅為新臺幣700萬元以內。

4.中華民國110年家庭成員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於新臺幣120萬元以內。

二、

借款人應為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者。

三、申請人應為借款人,同一貸款或同一住宅以提出1件申請為限。

四、資格條件之認定與審核,應符合下列規定:

內政部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辦法第4條第3項: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之認定依金融機構登錄之貸款分類屬自用購置住宅貸款;或屬非自用及其他購置住宅貸款,家庭成員所持有之房屋於申請案件審核時,其房屋稅率全部或部分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

屬政府債權之住宅貸款,比照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認定之。

合計僅有1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不得為已列入金融機構之呆帳。

合計持有房屋1戶以內不包括無持有房屋,或持有1戶以外之其他共有房屋,如屬無持有房屋,或持有1戶以外之其他共有房屋者不符合申請條件。

原始核貸金額以金融機構保存之核貸金額資料為準,由金融機構查調借款人購置住宅申辦貸款時原始核貸金額或自其他金融機構轉入後之核貸金額。

未成年子女指於中華民國94年3月1日至11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者。

如借款人已離婚,其未成年子女之認定以借款人具有行使負擔權利義務為準。

 

申請人須注意3大重點

林右昌提醒,為加速營建署審查作業,請申請人特別注意填寫3大重點,第一、本專案須由借款人提出申請,而非由房屋所有權人提出;第二、請申請人務必填寫112年2月28日貸款中的金融機構名稱;第三、本專案借款人所辦理的貸款必須是購置住宅貸款,如果是修繕住宅貸款、消費性貸款、周轉金等,均非本專案適用對象。申請人相關資料都填正確,可縮短審核的時間,提早領到支持金。

林右昌補充,由於申請相當踴躍,營建署已加速審核作業,民眾查詢後發現申請案件未出現在7月7日公布的核定名單內,請耐心等待與體諒,營建署將持續分批公布核撥結果與名單,民眾可隨時線上查詢申辦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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