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取締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不靠邊走市議員陳俞融批制度有問題
桃園市日前發生行人走在路上被車撞,但行人卻被警方開罰未依規定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的案例,讓人感到不可思議,市議員陳俞融指台中市也不惶多讓,110年台中市警方開出多達184件取締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走的開罰案件,111年台灣行人地獄惡名開始發酵,或許因此警方降低取締力度,111年取締件數下降到25件,不過陳俞融強調,細看這些違規發生地點,很多地方都沒有設置人行道,造成行人當然只能走在馬路上,但行人已經處於弱勢地位,警方仍在取締不靠邊走這種違規實在不合理。
警方取締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不靠邊走,陳俞融批制度有檢討空間
陳俞融進一步指出,這些違規開罰地點,行人被開罰其實都不合理,以去年開罰行人數量最多的南屯區大進街為例,不但沒有人行空間,路邊也停滿汽機車,實在很難想像行人除了走在馬路上,還有什麼選擇,而另一處北區大德街上,現場人行道騎樓更是不連貫,陳俞融也在現場看到許多行人只能被迫走路上的情形,陳俞融說,沒有人會想走在馬路上冒著被車撞的風險與車爭道,警方沒有勸導或提報相關局處改善該處行人安全,只會一味開罰弱勢行人,實在不合理。
陳俞融說,依照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5條就提到:「為營造都市友善安全環境,應留設人行道。」,顯見人行道應是道路基礎設施之一環,但目前台中市人行道還是不足,先前在議會質詢也提到台中道路燙平專案達681公里,但108-111年完成改善及建置人行道僅有85公里,陳俞融表示,「人行道建置及改善」與「一般道路燙平」長度差了8倍多,甚至連市區都不一定有設置完整人行道,行人走在馬路上已成家常便飯,不但危險,也有失第二大城格局。
陳俞融提到,台中市不只實體人行道不足,就連最簡單、成本低可以做到的標線型人行道,設置數量也是逐年遞減,市府從110年的9處標線型人行道,到111年只剩下6處,實在看不到市府改善人行空間的決心,陳俞融建議市府,若興建實體人行道有困難,那就應使用其他交通安全工程手段如增設標線型人行道、行穿線退縮等保障行人安全,不要再讓行人無路可走,只能走馬路被開罰的荒謬情形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