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椿象共同防治期 嘉市籲民眾留意及防治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3-02-18 21:12

民眾在防治荔枝椿象或摘除卵塊(片)時,應作好自身防護/嘉義市府提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訂定嘉南區域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2月6日至3月13日,嘉義市政府建設處提醒,民眾在防治荔枝椿象或摘除卵塊(片)時,應作好自身防護,避免遭到荔枝椿象防禦性臭液灼傷,若不慎沾染其分泌物,應儘速沖水及就醫。

建設處指出,荔枝椿象除了會造成荔枝及龍眼減產以外,還會噴發防禦性的臭液,造成皮膚灼傷或潰爛。越冬後的荔枝椿象對化學藥劑較為敏感,活動力較差且尚未產卵,此時為最佳防治時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訂定嘉南區域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2月6日至3月13日,農業區請農民注意園區荔枝椿象密度及加強園區化學防治工作,使用化學農藥應嚴格遵守使用規定及安全採收期。

非農業區之範圍,也由各權責單位加強管轄範圍內防治工作,非農業區區域之荔枝椿象防治用藥,則以環境保護署核准環境用藥為準,請逕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網站查詢。

建設處提醒,因生物防治使用之平腹小蜂對於化學農藥敏感度高,須避開化學藥劑施用,避免平腹小蜂中毒死亡,於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結束,規劃於嘉義市荔枝、龍眼主要種植區域(盧厝及鹿寮等區域),分批釋放荔枝椿象天敵平腹小蜂逾2萬隻,以提升防治成效。

建設處長田長沛特別提醒,民眾在防治荔枝椿象或摘除卵塊(片)時,應作好自身防護,請著手套、口罩、眼鏡(或護目鏡)、帽子及長袖衣物,避免遭到荔枝椿象防禦性臭液灼傷,若不慎沾染其分泌物,應儘速沖水及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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