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長杜文珍(圖/行政院農委會)
台灣近年雖受非洲豬瘟疫情威脅,也曾在新北、彰化、雲林、台南、高雄等5縣市查緝出走私肉製品含有非洲豬瘟病毒,所幸在極力清查防堵下,台灣的豬隻至今未傳非洲豬瘟案例。而台灣自2006年迄今,已16年未再有一般豬瘟確診病例,為使我國邁向無重大疫病國家,拓展國內優質豬肉產品之國際市場,促進產業發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30)日宣布,自明(2023)年1月1日起,全國肉豬停止施打豬瘟疫苗,並力拼2024年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申請「豬瘟非疫區」。
農委會今(30)日表示,豬瘟為我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之甲類動物傳染病,亦為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表列重要疫病,亞洲地區國家均曾遭受豬瘟疫病的危害,而我國自2006年迄今未再有豬瘟確診病例,為使我國邁向無重大疫病國家,拓展國內優質豬肉產品之國際市場,促進產業發展,乃推動豬瘟拔針,使我國朝向清除豬瘟目標邁進。而為達成撲滅豬瘟之最終目標,農委會規劃三階段完成:
(一)第一階段(2021年至2022年):落實全面疫苗注射、環境風險監控及產業溝通。
(二)第二階段(2023年至2024年6月):持續疫情風險監控,並逐步進入停止豬瘟疫苗注射評估階段。
(三)第三階段(2024年6月起):適時向WOAH提出「豬瘟非疫區」申請。
農委會說明,自2021年起防檢局啟動各項監測機制(階段性停打豬瘟疫苗試驗、哨兵豬試驗、屠宰場淘汰種豬、化製場斃死豬隻、野豬及棄置死豬等、屠宰衛生檢查等),均未發現或檢出豬瘟野外病毒,研判國內豬瘟發生及傳播之風險極低,經專家評估可以穩健方式推動2023年停止施打豬瘟疫苗措施,將分二期方式實施,分別為:
(一)第一期(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台灣本島、澎湖地區、馬祖地區及金門地區實施出生豬隻及肉豬停止施打豬瘟疫苗(但不包括種豬),以作為2023年7月1日全國停止施打豬瘟疫苗之風險評估重要科學依據。
(二)第二期(2023年7月起):全國豬隻停止施打豬瘟疫苗。
農委會強調,撲滅豬瘟停打疫苗除可減少養豬場人力及購置疫苗費用,亦可降低因施打疫苗造成緊迫及副作用之損失,有效減少豬隻飼養成本,將大為提高我國豬隻及豬肉產品之國際競爭力。因此,農委會籲請養豬業者齊心配合2023年1月1日起肉豬停打豬瘟疫苗措施,切勿私下囤積疫苗或對肉豬注射豬瘟疫苗,同時加強場內生物安全工作,倘各項監測數據未發現豬瘟野外病毒活動跡象,將於2023年7月1日穩健進入豬隻全面停打豬瘟疫苗階段,達成撲滅豬瘟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