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焚化爐興建期 竹縣府投入2,000萬改善新豐掩埋場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2020-09-14 14:35

新竹縣促進民間參與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投資BOO案,預計112年底營運前,仍委由鄰近縣市焚燒處理,無法進場垃圾則暫置竹北、新豐掩埋場。考量焚化爐興建期間,新豐掩埋場堆置量目前約5萬多噸露天堆置垃圾與2萬噸打包垃圾將持續上升,縣府近期也辦理改善工程發包,以確保期間進場垃圾能妥善堆置。

縣長楊文科強調,全台有營運的22座焚化爐,半數老舊使用超過15年以上,未來將面臨除役及每年歲修,垃圾大戰將一觸即發,考量竹縣人口不斷增長,只有在未來焚化爐營運後,才能達到自主處理垃圾問題,再將竹縣掩埋場垃圾逐步去化,不再讓周邊居民受垃圾問題困擾。

焚化爐興建期間,縣府持續積極解決垃圾問題,並指示將為在水源保護區的竹東鎮垃圾掩埋場所暫置6400公噸垃圾,全數清運完畢,之後將不再暫置,以及本次進行改善新豐掩埋場環境工程,也將增加抵抗天然災害能力,盼減少垃圾自燃事件發生。

環保局說明,新豐掩埋場預計至112年底垃圾暫置量恐達20萬噸,因此向環保署爭取到核定2,000萬,環保署補助1,680萬元,縣府配合款320萬元,以提升暫存場的空間與效能,預計在明年初動工,將執行超高掩埋作業、場地整理整頓,以利後續規劃分區暫置,以及防火道鋪設等,確保未來進場生垃圾能妥善堆置,達到改善掩埋場環境、空間、附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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