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占用婦幼車位 最高可罰1200元

地方中心/台東報導 2019-12-18 12:19

違規占用婦幼車位 最高可罰1200元(圖/台東縣政府提供)

為了保障孕婦及幼童的安全與停車權利,台東縣政府已對縣內公有停車場及大賣場等地點違規占用「孕婦及育有 6 歲以下兒童之停車位」之車輛陸續開立裁罰單,民眾如未放置專用停車證就將車輛停放於專用車位內,將依停車場法處駕駛人600元至1200元罰鍰,縣府呼籲禮讓粉紅停車格給孕婦及育有 6 歲以下兒童之車輛,以免受罰。

縣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長江慧卿表示,縣內政府機關、交通場站、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區域級以上醫院及觀光遊樂區等相關停車場,已依交通部法規設置約68格婦幼停車格,主要提供搭載孕婦及幼童之車輛使用。此類停車位除了有設置公告外,地面停車位也有塗繪粉紅色框線供民眾辨識,但是因為專用停車位大多設立於出入口便捷處,所以常遭一般民眾占用而影響孕婦及攜帶幼童者使用。

交通事務科長賴宣愷指出,民眾如將車輛停放於專用停車位,請記得將「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放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核檢驗。縣內如有需要申請停車證的準媽媽及6歲以下兒童之家長,可攜帶孕婦(兒童)手冊至縣內各衛生所或至台東市衛福部台東醫院、基督教醫院及馬偕紀念醫院領取,新版(2018年12月版)孕婦(兒童)手冊內附有相關停車位識別證,民眾在領取手冊時就可以直接拿到停車位識別證。

縣府呼籲大家體貼孕婦及幼童的不便,停車前請先留意車輛是否停放在粉紅色停車位內,並禮讓給搭載孕婦及幼童之車輛優先使用。縣府目前也有指派人員定期巡視縣內停車場,以維護孕婦及攜帶幼童者的停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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