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起火警員協助。林重鎣攝
廿九日早上9時許,霧峰分局十九甲派出所警員魏禎廷接獲民眾報案 稱所就在派出所外立元路水防道路上有一自小客車自燃起火, 警方立即提派出所內滅火器趕往協助, 並由副所長陳甲益即刻聯絡消防局派遣消防車前往滅火,消防隊派3 部車輛前往滅火,10分鐘內將火勢控制熄滅,所幸無人受傷。
經詢問車主簡先生表示行駛到該路段時, 先聽到汽車後方碰的一聲後,便開始起火燃燒, 簡民先緊急下車向附近鄰居借水桶提水滅火, 由於火勢過大無法滅熄焦慮時,警方便即時趕到現場協助, 滅火時汽車仍不時有爆燃聲及小爆炸現場危險重重, 所幸不久後消防隊也跟著到場馬上控制熄滅火勢。
事後回想可能是後車廂放置打火機及泡棉, 打火機因溫度過高爆炸後引燃泡棉,火勢才會瞬間變那麼大!並非常 感謝警消能夠迅速到場協助滅火,才讓災害降到最低。
霧峰分局表示,警察除了維護治安與交通安全外, 災害救助亦是當仁不讓的天職,迅速弭平災害,將危害降到最小, 保障人民財產安全是我們最大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