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市府同仁通勤 桃市彈性上下班將延長半小時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2016-12-28 18:51

鄭文燦市長決定106年起桃市府彈性上班延長1小時,國旅卡配合中央政策編預算補助

桃園市長鄭文燦28日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基於延長為民服務的時間,以及方便市府員工通勤,市府採取彈性上下班的制度,明(106)年元旦起,將從原本彈性上下班30分,更改為1個小時;上班時間由原本上午8時30分至9時,調整為上午8時至9時,下班時間從現行下午17時至17時30分,調整為下午17時至18時,鄭文燦並要求各單位在上午8時30分前,必須保留二分之一的人力,確保服務品質。

鄭文燦表示,改變彈性上下班時間,不但可以分散搭乘市府大樓電梯的人潮,同時也可疏解上班時間交通壅塞情形,特別是方便跨縣市上班員工,同時,還能延長政府服務的時間。該制度將先試用於市府各單位;若區公所研議實施,請區公所將簡要實施計畫報請人事處同意後,再實行彈性上下班。

鄭文燦說,目前中央政府研擬國民旅遊卡新制,推動採取組團旅遊方式刷國民旅遊卡,市府考量公務員團體旅遊並不容易,請人事單位預擬由各單位自行組團,以自由參加且無須強制的方式,也責請人事處研議,以編列公務預算方式再予以補助,確保各位同仁的權益,也讓同仁有更優質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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