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男在台種大麻遭判刑 聆聽判決當庭自殺身亡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2016-06-17 10:35

美籍男子在台種大麻遭判刑 聆聽判決當庭自殺身亡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庭16日驚傳自刎血案,美國籍男子李瑪翰出庭聆聽判決,一聽到判刑4年,持雙剪刀柄自刺脖子身亡,兩道血柱噴濺而出,經送醫後急救無效,事發時擔任審判長的王義閔發言指出,對李瑪翰自殺身亡表達遺憾,除已通知家屬,並循司法系統通知美國在台協會,日后會加強安檢,在新法院已規劃設置X光探測器。

彰化地院庭長發言人王義閔是「李瑪翰持有大麻案」的承審法官,全程目睹整個經過,「完全料想不到」,因為李瑪翰過去出庭都非常正常,即使16日到庭聆判,透過通譯得知判決結果,他都沒有異樣。

王義閔說,透過通譯向他說明「你還可以上訴」,但李瑪翰當庭邊嚼口香糖邊說「我不想上訴」,隨即大喊「我不想活了!」便從褲袋裡掏出兩把剪刀柄猛刺脖子。事前完全沒有徵兆,李瑪翰就在他眼前1.5公尺處自戕,雙刃直刺脖子,兩道血柱噴濺而出,但已來不及制止,「實在是太突然了」。

 

41歲的李馬漢到台灣補習班教英文,並在永靖鄉和彰化兩地租屋居住,民國100年11月間利用返美探親時在美國購得四包每包200顆的罌粟種子共計800顆,11月6日搭飛機從桃園國際機場入境,104年二月起在承租的永靖鄉開明路171號房屋內,種入花盆,再培育發芽成株。

李馬漢另於102年4月起至103年10月止,透過電腦網際網路,從台灣連結至英國網站,以網路交易方式向英國以每次美金200元價格訂購大麻種子30至40顆,共計4次,10天後收到從英國以郵遞運送大麻種子,李馬漢收到後從102年4月起依從網路習得知識,在永靖鄉租處栽種,等大麻成熟後採收,再製造大麻成品施用,案經員林分局查獲移送檢方起訴。

彰化地院合議庭經長達一年多的審理之後宣判,李馬漢由法院志工和法警引導進入第12法庭聆聽判決,當時聽到李瑪翰判4年,依照過往經驗,也擔心他被當場收押,因此也在旁預防被告情緒激動,但被告態度都很配合,事發突然,根本來不及預防,第一時間協助加壓止血,過去未曾遇過這種事。

彰化地院表示,過去可能有被告或嫌犯情緒激動,要用頭撞東西,但未像此次這樣激烈自殘程度。一名熟知案情的法警指出,彰化地院是舊地院,並無X光探測機,只有金屬探測器,而被告到庭聽判,他們也無檢身權,且李瑪翰並未帶包包,感覺刻意營造讓人輕忽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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