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竹圍渡假村 鄭文燦:將耗資3.6億陸續進行建設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6-05-27 10:54

圖說:鄭市長視察竹圍漁港周邊建設時表示,分期建設竹圍漁港,重現優美漁港風情。

桃園市長鄭文燦26日下午,至竹圍漁港視察漁港周邊建設時表示,市府分期建設竹圍漁港,預估3年內將陸續投資3億6,000多萬元,今年已有3項計劃正在進行中,明後年亦有3項重點建設陸續推動,要改善漁港現今交通壅塞,以及景觀雜亂的狀況,讓竹圍漁港重現優美漁港風情。

桃園市議員游吾和、徐其萬、市府副秘書長盧維屏、農業局長謝長勝、工務局長拱祥生、大園區長呂水田均出席視察。

鄭文燦逐一說明目前各項計畫進度,今年正進行中的,包括:施工中的「中油碼頭區及聯外道路周邊改善」工程,「舊漁會大樓拆除及周邊環境改善工程」則在細部設計中,「漁港航道及泊區疏濬工程」正發包簽約中,這3項工程共投入9,150萬元。

鄭文燦表示,106至107年重點建設,則包括:簽准籌辦中的「曳船道遷設及浮動碼頭興建」、「旅客服務中心拆除及入口意象改善」,以及「北岸回填區改善及植栽綠化」等3項工程,預計投入2億7,100萬元,未來則將陸續進行港區道路整建及聯外道路闢設改善工程。

鄭文燦提及,由於竹圍漁港後續建設將陸續進行,部分中程計畫,如「港區全區道路整建」及「聯外道路系統闢設及改善」,預計大幅度改變港區,責請農業局針對已編列經費部分儘速建設,並積極向中央爭取後續預算。

鄭文燦說到,依照《海岸管理法》規定,須於海岸建立緩衝區域,而目前竹圍漁港海岸防風林遭海沙侵蝕嚴重,然而,現行興築海堤採取區位分工,由中央水利署負責漁港外圍海堤,港區內圍則由漁會負責,鄭市長指出,現行分工方式未盡理想,市府未來將與水利署持續溝通,應由中央一併施作。

農業局長謝長勝表示,市府規劃「發展竹圍渡假村,打造桃園漁人碼頭」政策,並交付農業局辦理「竹圍漁港區域範圍調整暨漁港計畫調整工作」,以作為竹圍漁港未來發展方向,目前已完成期末報告,預計今年6月底前完成計畫定稿,市府核定後將送漁業署備查,待完成備查將依《漁港法》規定公告。過去市府於104年已完成包括港區道路、停車場、水溝及彩虹橋修繕等基礎建設,未來將持續落實漁港清潔及維護管理工作,強化各項基礎建設,提升休閒遊憩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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