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6/30新增1055例本土個案/雲林縣府提供
雲林縣今天新增1055例本土個案,分別為483位男性與572位女性,年齡分布在未滿1歲到93歲,無症狀908人,輕症147人(以咳嗽、喉嚨痛、發燒為主要症狀);新增5例死亡確診個案,分別為4位男性與1位女性,年齡介於60至80多歲間,其中有1位已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1位已接種2劑疫苗,1位已接種1劑疫苗,2位未曾接種疫苗,死亡日期介於6/19至6/26。
縣府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29)日宣布,考量全台已進入大規模流行階段,且境外移入BA.4及BA.5病例數持續增加,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
相關防疫規定說明如下:
一、現行戴口罩規定維持不變,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1)室內外從事運動、(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5)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6)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7)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四、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等交通運輸: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五、餐飲場所:應嚴格落實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六、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