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某診所聯合藥局 詐領健保費逾2千5百萬10餘人到案

雲嘉地方中心/嘉義報導 2022-05-18 19:32

嘉縣某診所聯合藥局,詐領健保費逾2千5百萬/嘉義地檢署提供

嘉義地檢署陳靜慧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偵辦嘉義縣某診所及藥局涉嫌詐領健保費案,經陳檢察官指揮嘉義縣調查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等專案小組進行查訪、蒐證後,於昨17日8時許,由專案小組持搜索票至該診所、藥局等2處執行搜索,扣得民眾寄放之全民健康保險卡等相關物證,並傳喚林姓被告等6人及相關證人10餘人到案。

案經檢察官陳靜慧、呂雅純、吳心嵐、李昕諭及陳郁雯漏夜偵訊後,察知林姓被告為嘉義縣某診所負責人,張姓被告則為某藥局負責人,鄭姓被告為張姓被告之配偶,竟與俗稱小蜜蜂之李姓被告及2位陳姓被告,共同基於詐領健保費之犯意聯絡,自98年起,先由3位小蜜蜂對外以「免部分負擔即可拿酸痛貼布」等為號召,收集健保卡,再由林姓被告上傳不實診察紀錄及處方箋予張姓、鄭姓被告後,再將健保卡交由小蜜蜂領回之方式,詐領診察費、藥費及藥事服務費等費用,10餘年來,換算詐領健保醫療費用逾新台幣2千500萬元。

檢察官認林姓等6名被告,均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4條、第215條之偽造文書罪嫌、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加重詐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林姓被告以100萬元、張姓被告以50萬元、鄭姓被告以10萬元、李姓被告以2萬元、2位陳姓被告各以1萬元具保。

嘉義地檢署呼籲,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為國家重要政策及人民重要資源,相關醫療院所及藥局應覈實申報費用,切勿以不法手段侵害國家資源,倘有曾以上開方式領取相關物品之民眾,請主動向本署或嘉義縣調查站說明,若有不法詐領國家經費損害民眾權益者,本署定依法訴追並查扣不法所得,以維全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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