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西鄉長林芬瑩涉綠能貪污案,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圖取自臺西鄉公所官網。李光揚翻攝
雲林縣臺西鄉長林芬瑩疑涉及綠能貪污案,收取680萬元賄款,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少勳本月(8)日指揮雲、彰調查站兵分多路,搜索鄉長林嫌夫婦、廠商等人住所、辦公處所共13處,並傳喚鄉長林嫌夫婦等20人到案說明,訊後檢方認為林芬瑩及其丈夫丁文彬,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經查,鄉長林嫌夫婦以通過太陽能光電系統業者申請林帶通行權及架空電桿道路挖掘許可為對價,透過白手套林嫌向業者收取680萬元賄款,歷經長時間蒐證,專案小組8日啟動傳喚、搜索及扣押,查扣相關帳戶、資料。
檢方副訊後,認為鄉長林嫌夫婦、廠商沈嫌及白手套林嫌等4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交付、收受賄賂、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及刑法之背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雲林地院聲押3人獲准,廠商沈嫌則以20萬元交保。
檢察長洪家原重申,綠能建設是國家既定核心能源政策,呼籲相關行政部門應依法行政,民間綠能投資業者應循合法管道進行投資建設,本署及司法調查機關必將嚴加查辦。
雲、彰調查站兵分多路,搜索鄉長林嫌夫婦、廠商等人住所、辦公處所共13處/李光揚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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