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圖/資料照片,圖源:宜蘭縣府水利資源處)
宜蘭地檢署偵辦羅東土地開發弊案,檢廉昨天兵分多路,二度搜索縣長官邸等處。傳喚、拘提包含林姿妙及其子女,及多名縣府一級主管等20多名被告、證人。檢察官今天凌晨聲押縣長林姿妙、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與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宜蘭地方法院上午開羈押庭,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請回。
檢察官漏夜開庭複訊,認為被告林姿妙、林羿伶及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均罪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
檢方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請回。
至於林姿妙兒子林佑澤以200萬元交保,前立委楊吉雄、胞弟楊耀火諭知150萬元交保,財稅局長盧天龍及建設處科長龍非池1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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