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基隆市府環保局)
基隆市府環保局表示,1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基隆市基隆港及其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未來將透過車牌辨識系統及路邊攔檢等稽查方式,加強進出基隆港之柴油大客貨車排煙檢測管制,凡95年9月30日以前出廠者應符合市府稽查日前6個月內經排煙檢測合格或取得環保機關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始可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未符合規定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最高處6萬元罰鍰。
環保局李昆達科長表示,行駛基隆港柴油大客貨車約有7成5來自外縣市,其中車齡為95年9月30日以前出廠且未檢測之比例高達70%(依據基隆港自動化門哨系統貨車通行紀錄顯示,110年1~11月進出車輛車齡為95年9月30日以前出廠計有2,045輛,其中已完成檢測617輛,標章率617/2,045*100%=30%),讓基隆港承受較大的污染。
為了兼顧港區經濟發展及環境品質,基隆市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依照污染物特性及防治需要等要件,將基隆港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範圍包括:(1)基隆港東岸:自東海街之聯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起往中正路方向至中正路與台62甲快速道路交叉口路段止、(2)基隆港西岸:自中山三路28號(西岸南櫃場)往光華路11號(台基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出入口)止及(3)海洋廣場:孝三路與忠一路口起至愛三路與仁二路口止,管制範圍內全時段設置車輛辨識系統,自111年1月1日起,未符合管制規定之車輛行駛於本空氣品質維護區者將先予稽查勸導,自4月1日起違規車輛將直接取締告發,呼籲未符合規定的車輛車主,盡速取得自主管理標章,以免受罰。
基隆市府環保局提醒各位車主,除平時替自己的愛車落實必要的維護保養外,可主動至全國各縣市檢測站免費排煙檢測您的愛車並領取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只要出示有效期限內之自主管理標章將可自由通行各縣市空氣品質維護區(已完成核定包含:基隆港、台北港、臺中港及高雄港等及預計劃設如:轉運站、學校、醫院等處…),再次呼籲,空氣品質維護須全民要共同面對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