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確認為多校食品中毒 宜縣營養午餐廠商遭解約還要被...

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2021-12-08 23:21

宜蘭縣多校學生吃完午餐身體不適事件,經採集檢體送驗後確認為食品中毒。(左上∕陳木隆攝;右上及下圖∕宜蘭縣衛生局)

發生於11月23日宜蘭縣多所學校學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檢體送驗結果已經出爐,病因物質疑為金黃色葡萄球菌,經專家綜合研判後確認為中毒事件,宜蘭縣政府將依相關法規辦理及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外,並自即日起與供餐廠商終止契約,另協調合格團膳業者持續供餐,共15所國中小學校6100多份師生營養午餐如期如質供應。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指出,該案所採集的各項環境、人體及食品檢體,經分送中央各實驗室進行檢驗後,研判病因物質很可能為金黃色葡萄球菌;另外也透過流行病學調查,依患者之共同暴露史、潛伏期、發病症狀、發病時間流行病學曲線圖、醫師診斷及檢驗結果等,經專家學者會議綜合研判,確為食品中毒事件,該局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將相關廠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縣府教育處表示,這起事件計有9所學校86名師生就醫,經衛生局確認屬食品中毒事件後,已依學校午餐供應契約第十六條第(三)項第一點規定,自即日起與廠商終止契約,受影響學校共計15所。12月9日起,相關學校6100多份營養午餐將由縣內其他衛生優良之餐盒業者供應,縣府將加強督導業者落實食材、膳檯、成品、運送、配餐及現場環境衛生等環節,皆需符合各項食品安全規定,確保師生的膳食安全。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從業人員調理食品時應配戴整潔工作衣帽,並注意個人衛生及健康。調理食品前後需澈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妥善包紮及戴手套,避免食品有交叉污染之虞。

























另外,餐飲環境及調理食品所用之容器都應保持清潔,製備完成之食品應盡速食用完畢,未能馬上食用者,短期(兩天)內應保存於7℃以下或60℃以上之環境;若超過兩天以上則應冷凍保存,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服務專線03-9332779。

更多食品衛生及防疫保健訊息https://www.ils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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