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8年及109年,2次辦理「工程建設暨政策網路行銷採購」,其中大部分之經費來自於工程管理費。惟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之規定,工程管理費須用於辦理工程所需之各項管理費用(含工程開辦、協調、宣導等)。為瞭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該採購有無違失,監察委員陳景峻表示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本案另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局評選過程核有評分差異未妥適處理,以及履約管理及驗收作業未臻周妥等違失。究實情為何?該局工程管理費之支用,是否符合規定?本案招標過程,有無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履約管理是否確實?有無涉及其他弊端?均有深入調查之必要。監察委員為瞭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該採購有無違失,陳景峻表示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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