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傳校內未經准就設「海峽研究院」招人至中國工作 教育部:命即刻撤離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1-11-08 18:15

國立清華大學新竹校區(圖/資料照片,圖源:國立清華大學Facebook)

今(8)日有媒體報導指出,國立清華大學校友會與中國福建廈門市政府、北京清華大學共設「清華海峽研究院」,在未經官方許可下,違法於新竹清華大學設立「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並招攬人才至中國工作,涉及台灣高科技產業洩密議題。對此行政院教育部表示,已命令立即停止「清華海峽研究院」的辦公室使用並即刻撤離,並將依據兩岸條例對違規單位開罰。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表示,有關清華海峽研究院於國立清華大學校內設置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一節,該部會前於2021年10月26日接獲陸委會來函認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2「大陸地區之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從事業務活動。」規定。

教育部也依據相關規定,於11月4日函請國立清華大學校友總會及國立清華大學就該新竹辦公室從事活動情形查察報該部會。該案將依據兩岸條例第93條之3規定,以違反該條例40條之2進行裁罰。

針對國立清華大學將校內空間租供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作為辦公處所部分,教育部已督導國立清華大學依該校場地設備管理使用相關規定,針對該案違背法令情事,立即停止其使用並即刻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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