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春風系列三》綠能如何與鄰為善?公民參與機制的最後一哩路

文/錢亮均 2021-10-27 21:26

風機在選址階段,通常會避開人口密集的聚落。(邱家琳攝)

最後一哩路(Last Mile),原本指最後一段里程,引喻為完成一件計畫時的最終關鍵性步驟,行百里半九十。通信業也常用「最後一哩路」來說明,從通信服務提供商的機房交換機到用戶計算機等終端設備之間的連接。對綠能開發商來說,這最後一哩路就是完善公民參與機制,找到社會正當性。

從2010年起,世界各國為了因應減碳的目標,開始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台灣也急起直追,推動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等案場,卻常有民眾對綠電抱持誤解甚至排斥,一進入施工階段,就遭到居民包圍抗爭要求停工。開發商也常被批評沒有事前溝通、規劃不當,造成諮商同意權程序不正義。

究竟在現實操作公民參與或社會檢核上會遭遇什麼問題?開發商是否真的有意逃避面對?我們訪問了在台灣從事陸域風電開發工作多年的開發商,一步步詳細詢問他們進行相關工作的細節,試圖找出問題所在,提供社會大眾瞭解並一起思考答案。

一開始多數的陸域風電開發商在規劃與選址階段時,就已經會先避開人口密集的聚落、生態敏感區域,同時也會將初步選址的空照圖提供給當地的村里長參考,並請村里長給予相關資訊與建議:像哪些風機位置需要調整?哪些地方不適合設置風機必須刪除?或者設置之前要特別請教哪些居民(真正的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開發商取得地方意見領袖的初步意見後,會先進行內部位置的調整,然後再進一步與相關居民接觸溝通,以期了解他們的意願,若強烈反對就改址,若可以接受,就提出相關改善措施以確保居民的生活品質不會受到影響。

待初步確認可能的利害關係人的意向後,開發商才會正式送出選址規劃,向能源局申請電業籌設與施工許可,接著依照規範舉辦說明會,並邀請當地民眾前來參加,也必須親送通知給距離風機250公尺以內的居民,讓大家可以充分表達意見。開發商會盡可能解決居民的疑慮,積極多方溝通,並承諾如何補償與進行改善。

然而,現實的情況是,開發商在舉辦說明會時,多數人都沒有意見,經常要等到準備進場施工,才有居民出面強烈反對。這個現象也反映出台灣在推動再生能源的路上,公民參與和溝通機制還不夠完善、利害關係人的定義與範圍不夠明確,需要仰賴公部門、民間團體的協助,擬定出更好的解決辦法及標準。

誰是利害關係人?需要政府、學者與環團找出解方

「所有再生能緣開發商都非常樂意進行地方溝通,完全不會迴避公民參與的議題,因為綠電對環境的衝擊並不嚴重,都可以進行管理與解決。」從事風力發電開發逾20年的王雲怡指出:「在進行公民參與過程中,我們開發商實際面臨很多操作面的問題與困難。

首先,光是「通知」參加說明會這件事,我們就有很多力有未逮並常遭到誤解之處。礙於個資法,開發商無法拿到所有居民的聯繫方式,只能拜託村里長協助通知,但在現行規範下,村里長也沒有義務幫忙,一但出席人數太少,開發商卻被質疑沒有通知居民,是黑箱作業…,這對開發商來說是不公平的。」

從事風力發電開發工作逾20年的王雲怡呼籲,「 利害關係人」應有明確定義。(邱家琳攝)

從事風力發電開發工作逾20年的王雲怡呼籲,「 利害關係人」應有明確定義。(邱家琳攝)

王雲怡無奈地說:「利害關係人也缺乏明確的定義,譬如說,開發商在某地要設置風機,事先已經和風機所在村里、及風機鄰近民眾說明且達成共識,但在施工之前,卻有少數人出面反對,但他們也是利害關係人嗎?開發商該如何判斷誰才是利害關係人?有什麼機制可以協助開發商與利害關係人的溝通不會掛一漏萬?」

她也提到,開發商在公民參與機制的操作上碰到很大的難處,需要政府、學者與環團共同找出解方。大家對這個機制也有很多迷思,似乎只要不喜歡,就可以站出來反對,甚至有民眾在開發商取得政府許可的狀況下,要求禁建或停建風機。

她強調,每個利害關係人當然都要表達意見的權力,但是他們必須提出實質的疑慮與反對理由,開發商才能針對居民受影響的部分做出改善,但居民不能無限上綱,任何人都可以利害關係人自居,為反對而反對興建風機。

王雲怡認為,對於已經經過政府核准開發的任何專案,利害關係人只能針對他們個人權益會被實質影響的部分拿出來和開發商討論或談判,他們的確有權力針對他們憂慮的事項要求開發商提出改善的方式或建議,以確認他們的生活品質及權益日後不會受到影響。但這些人不應該有禁止開發的權力,因為這樣就沒有法治標準,讓所有開發商無所適從。

她也強調,開發商一直很努力要做好該做好的事情,配合政府的能源政策,為新的世
紀開發全新、安全、環保又乾淨的能源。她說:「我們開發商不是要與鄰為壑,我們真的很努力,做好工程,也解決工程附近居民的需求。我們是要與鄰為善,希望風機所在地的住戶們,能夠理解我們的用心、誠意與努力。」

王雲怡說:「至於風機可能產生的噪音或眩影,有些開發商會採用減噪效果更好的風機,也會透過加裝氣密窗、窗簾,甚至在特定時段內降轉或停機,進而改善風機設置後帶來的影響,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質與身心健康。」她強調,開發商只想做好工程且兼顧附近居民的生活品質,不會為了開發而損及民眾生活權益。

從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找出風力發電等新能源的新出路

綠電在世界各國似乎都遇到類似的瓶頸。美國、德國、韓國與台灣都有保守人士批評,風力發電會嚴重威脅鳥類生態、太陽光電有廢棄物處理,以及綠電案場影響居民生存權等問題,而這些爭議與誤解都削弱了綠電發展的社會正當性。不過,台灣在推廣漁電共生的過程中,衍生出新的公民參與機制,或許可以作為陸域風電發展的參考。

漁電共生目前採用的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以不同程序確認環境、生態議題,篩選出適合的案場,並透過不同方式進行利害關係人的溝通,確保可執行性。所有溝通過程也都會紀錄下來、上傳到網路,達到公開透明化,藉此降低爭議的發生。

對此,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指出,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是一個好的溝通平台,能讓相關的說明會與工作坊不再只是過場,民眾可以充分地進行意見交流。這些經驗也可以複製到其他綠能發展,解決綠電產生的矛盾、鄰避效應,若沒有辦法建立綠電的社會正當性,政府很難達到設定好的發電量目標。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邱家琳攝)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邱家琳攝)

趙家緯也強調,在新能源的案場設計上,開發商要盡可能考量並化解民眾的疑慮,積極解決問題。這五年來,綠電逐漸在經濟面站得住腳,反而在社會面站不住,如何扭轉現在的局面,把綠電發展的社會正當性支撐起來,這也需要靠公民團體來形塑,同時釐清綠電遇到的衝突與問題,更要進一步向民眾說明,綠電發展一但延緩,台灣屆時可能將付出無可彌補的代價。

「利害關係人的界定」、「利害關係人參與的流程與通知」、「利害關係人意見表達的範圍與業者承諾的效力與監督」這三點目前是綠能開發進行社會溝通中所面臨的最重要問題,如果政府、學界、居民、業者能先就這幾點達成共識,相信會對提高綠能的社會接受度有很大的幫助。

本文轉載自《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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