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今(27)日舉辦未登記工廠納管輔導說明會/李光揚翻攝
雲林縣政府為落實低污染工廠「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合法經營」原則,今(27)日於麥寮西施活動中心舉辦「未登記工廠納管輔導說明會」,針對工廠申請合法辦理期程、納管程序、申請條件、納管輔導金計算做詳細說明,並提供相關諮詢管道供業者諮詢。
縣長張麗善指出,工廠管理輔導法於108年修訂,將未登記工廠納入工業輔導管理體系,自 109年3月20日施行後,開始推動輔導作業,包含持續辦理未登記工廠清查作業、成立單一服務窗口、設置諮詢專線電話及未登記工廠專區網站。
張麗善表示,申請納管在兼顧環保、公共安全及產業發展前提下,能讓未登記工廠業者合法經營,縣府也將全力輔導轄內未登記工廠業者取得合法資格,透過輔導、配套措施,並藉由單一窗口流程簡化、有效率提供最完善協助,呼籲符資格業者應於期限內盡速申請納管。
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依經濟部規定,設立於105年05月19日前未登記工廠且屬低污染者,以「全面納管、就地輔導」,於施行後2年期限內申請納管、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核准改善計畫後2年內改善完成,最慢應於施行後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20年內完成建築、土地合法化,否則特定工廠登記將會失效。
說明會針對未登記工廠納管流程進行說明/李光揚翻攝